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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6—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(老生)
  • 日期:2016-09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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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级:

根据《太阳集团tyc5997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,兹开展2016-2017学年员工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及调整工作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

公司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。

二、工作流程

1.9月10日前,有因突发情况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,可登陆校园信息门户学工系统提交申请。

2.9月13日前,班级和学院对新提交申请员工的情况进行审核;并参考上一学年认定结果,结合实际情况,对班级和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进行重新认定,并将认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,征求意见。

3. 9月16日下午17:00前,学院将认定结果通过系统提交学校,并将调整情况汇总表交至员工事务管理中心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家庭经济状况等级认定工作,应依据《太阳集团tyc5997关于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执行。

2.本次认定结果将作为本学年各类奖、助学金的评定依据,各班级和学院将严格把关,确保认定结果公平、公正。


联系人:葛老师,电话:84396039

 

附件:2016-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调整情况汇总表

 

太阳集团tyc5997员工工作办公室

2016年9月7日